来北京的旅程可谓坎坷。
昨天下午13:30的飞机,准时起飞。从大连到北京飞机大概要飞行1小时,预计14:30到达。“飞机马上就要到达北京……”,当空乘人员播报这一消息时,大家很开心,“但由于北京地区被雷雨覆盖,我们不得不返航回大连……”,于是,一阵骚动……
大概14:45,飞机抵达大连机场。过了会,再一次登机……
第一次飞行时,每个人仅发了包花生豆,味道一般。而第二次飞行,每个人就发了个热狗,还是热气腾腾的,并且感觉服务态度明显比前一次好。这要是再返航一次,这些空乘人员不全得当孙子了啊!当飞机第二次起飞前,有俩北京人不知道怎么的也许是因为飞机返航导致情绪躁动而在飞机上互骂起来,你丫我丫的,甚为有趣。
离开北京首都机场已经将近19:00,此时天还下着雨。我向首都机场的一位工作人员打听关于机场大巴的事项,没料此人态度极为不耐烦。于是我继续烦他,询问着各种问题……
晚上去了亚运村想一睹鸟巢和水立方的风采,不料方圆几里已被封闭,周围停靠一辆辆警车,那阵势够吓人的。不过即使是透过围栏看到的鸟巢和水立方也比电视上看到的更宏伟,更气派,真得不错。
今天跟了个北京一日游旅行团,到处逛了逛,认识了个同样是高三毕业的北京人,至于这个人为什么会在团里那就说来话长了……跟他了解了许多关于北京的东西,比如去哪办公交IC卡。说起公交,我不得不说几句,这北京吧,给我的印象是,破的东西比哪都破,好的东西也比哪都好。就说说这公交车吧,几乎每辆车上都有售票员,这个职业在大连早已经灭绝好几年了,似乎不止,十几年吧……还有些小破房子,眼瞅着就要倒了,照用不误,那真够历史遗迹的了。北京的交通很繁琐,各种立交桥,这给出行造成了极大不便,但地铁很便利。北京的消费果真不低,今天晚上去东来顺吃的饭,“清水锅底”,除了两片葱叶子再没有其他东西了,愣是要价35,这还是价格最低的锅底……
北京现在到处是警察,王府井,天安门,颐和园……安检也是分布广阔,地铁,故宫……整得硝烟味十足,人心惶惶……
明天到学校报到。
初来乍到,请多多关照。
再见
早晨,家里的电脑毫无征兆的坏了,昨天晚上还在网上和朋友们打滚子,并闲聊着。今天早晨我照例打开电源,开主机,然后是modem。可主机箱除了风扇外,再没有好用的了。这台电脑跟了我大概有六年了,虽然配置实在有些低,但我丝毫没有嫌弃,怎么说也有些感情了。明天即将启程,而今天它坏了,也许是对我的不舍,我坚持这样认为……
离别总是难免,周围的朋友相继离开,而我也将离开我的朋友们,和我生活过的这座城市。不舍也是难免,还记得当初想要离开这个地方的那股冲动和热情,现在,全无。失去了才懂得珍惜,我一直很赞同,并喜欢这句话。
刚刚在家把行李装备好,闲来无聊来网吧,到处逛逛,尽管已经很晚,我知道今晚我也很难入睡。总感觉自己忘记带了什么,每次离别都有这样的感觉,很微妙。
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也许,一声“再见”,足以。
离别总是难免,周围的朋友相继离开,而我也将离开我的朋友们,和我生活过的这座城市。不舍也是难免,还记得当初想要离开这个地方的那股冲动和热情,现在,全无。失去了才懂得珍惜,我一直很赞同,并喜欢这句话。
刚刚在家把行李装备好,闲来无聊来网吧,到处逛逛,尽管已经很晚,我知道今晚我也很难入睡。总感觉自己忘记带了什么,每次离别都有这样的感觉,很微妙。
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也许,一声“再见”,足以。
忙忙碌碌
最近说忙也忙,说闲也闲。怎么说呢?白天基本不在家,也不知道自己在外边都做了些什么,却又好像总有做不完的事情。
配眼镜,买手机,买背包,今天又买了个相机,总之这几天都是在买东西,不停的刷卡,但我都是遵循“能买便宜的就买便宜的”这样的准则,这和我曾经的价值观完全不同,不知道什么时候改变的。以前总是想要最好的,不论什么,即使贵一点也无所谓。长大了,懂事了,知道农民伯伯种地有多么不容易,知道爸爸妈妈赚钱比农民伯伯种地还不容易,于是乎,买东西更注重性价比这东西了,不要最好的,要最实惠的。估计我也能写一本《穷爸爸,富爸爸》这样的书了。21世纪需要什么?像我一样的有经济头脑的人才。
北京奥运会结束了,举国上下也消停了,过两天就要去那了,也不知道现在是个什么样,估计我去那之后,空气质量依然很Bad,交通情况依然很Jam。还好,耳朵不会天天被“北京欢迎你……”“One World One Dream……”这样的林林总总来回轮奸,一切都结束了,是的,Game Over,Olympic Games Over。
大连的天气渐渐转凉,尤其是早晚,前几天把凉席撤了,不然每天早晨都是被冻醒的,不知道北京这会什么样,据说很恶劣。夏天堪比撒哈拉,冬天不逊于阿拉斯加,这是我瞎编的。
晚上和同学在网上打滚子,我知道,这样的日子不多了。
配眼镜,买手机,买背包,今天又买了个相机,总之这几天都是在买东西,不停的刷卡,但我都是遵循“能买便宜的就买便宜的”这样的准则,这和我曾经的价值观完全不同,不知道什么时候改变的。以前总是想要最好的,不论什么,即使贵一点也无所谓。长大了,懂事了,知道农民伯伯种地有多么不容易,知道爸爸妈妈赚钱比农民伯伯种地还不容易,于是乎,买东西更注重性价比这东西了,不要最好的,要最实惠的。估计我也能写一本《穷爸爸,富爸爸》这样的书了。21世纪需要什么?像我一样的有经济头脑的人才。
北京奥运会结束了,举国上下也消停了,过两天就要去那了,也不知道现在是个什么样,估计我去那之后,空气质量依然很Bad,交通情况依然很Jam。还好,耳朵不会天天被“北京欢迎你……”“One World One Dream……”这样的林林总总来回轮奸,一切都结束了,是的,Game Over,Olympic Games Over。
大连的天气渐渐转凉,尤其是早晚,前几天把凉席撤了,不然每天早晨都是被冻醒的,不知道北京这会什么样,据说很恶劣。夏天堪比撒哈拉,冬天不逊于阿拉斯加,这是我瞎编的。
晚上和同学在网上打滚子,我知道,这样的日子不多了。
告一段落
早晨下着雨,今天是考外路的日子,不知道这样的天气还能否考试,但依然五点钟起床,冲了个澡,六点钟准时从家里出发。
考试照常,尽管雨下得很大,在这样的天气下考试着实是一种挑战。考官似乎也不放心,一直让我踩着刹车,尽管车速已经慢得很了。雨刷在挡风玻璃前来来回回地冲刷着雨水,路上车不多,每每有路过的行人,都放慢车速,生怕水洼溅起的水花溅到行人身上。考官大概是个外地人,让我靠边停车愣是没有听懂。直到他下车的那一刹那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有没有通过,应该差不多吧,我心想着。
教练告诉我说十个工作日之后去领驾照, 八月二十八日,我离开的前一天。
学车的日子算起来将近两个月,开始还好,有时间便去去,悠闲自在。可后来每天必须五点钟起床赶班车,高三那会也不过五点半钟。
从明天起又开始了真正的假期生活,随意睡到什么时候都行,只要自己喜欢就好。突然间的改变不知道还能不能适应,也许五点钟又会不自觉地睁开眼睛,然后突然意识到我还可以继续酣睡,接着便又闭上眼睛。
仔细想来,之前的日子也没有那么糟。6:00钟,跨上腰包,塞上耳机,早早的走出家门,夏日的清晨清爽的很,没有烈日,微微晨曦,恰到好处的光亮,微风中带着些凉,看看表,似乎要晚了,慢跑几步,调整着心律和呼吸,把mp3的音量调高些,让过往的车辆从声觉中消失得无踪影,到了地点,停下脚步,额头有些许汗珠,却并不流淌,用纸巾擦拭过后,更觉清凉,6:25分,班车准时抵达,将近一个小时的车程,闭上眼睛,既补充睡眠,又能让时间在不经意间流过,有时买份报纸,以局外人的身份过目着前一天发生的大事小事……上午的阳光刺眼却并不灼目,几个人轮换着来开,闲暇时候聊聊天,开开教练的玩笑,制造着一次次有惊无险,车技渐渐向职业选手迈进……
转眼间,驾照即将到手,说来也快,两个月就这样度过,应该不算虚度吧,毕竟有所收获。
上学的东西完全没有准备,还有十天的时间,整十天,说忙也忙,说闲也闲。
前段时间外出了几次,在异地过了几个夜,哪都不如自己家舒服,不过也不剩几天了,这一走可就是小半年,想家是难免的,坚强是必须的。
考试照常,尽管雨下得很大,在这样的天气下考试着实是一种挑战。考官似乎也不放心,一直让我踩着刹车,尽管车速已经慢得很了。雨刷在挡风玻璃前来来回回地冲刷着雨水,路上车不多,每每有路过的行人,都放慢车速,生怕水洼溅起的水花溅到行人身上。考官大概是个外地人,让我靠边停车愣是没有听懂。直到他下车的那一刹那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有没有通过,应该差不多吧,我心想着。
教练告诉我说十个工作日之后去领驾照, 八月二十八日,我离开的前一天。
学车的日子算起来将近两个月,开始还好,有时间便去去,悠闲自在。可后来每天必须五点钟起床赶班车,高三那会也不过五点半钟。
从明天起又开始了真正的假期生活,随意睡到什么时候都行,只要自己喜欢就好。突然间的改变不知道还能不能适应,也许五点钟又会不自觉地睁开眼睛,然后突然意识到我还可以继续酣睡,接着便又闭上眼睛。
仔细想来,之前的日子也没有那么糟。6:00钟,跨上腰包,塞上耳机,早早的走出家门,夏日的清晨清爽的很,没有烈日,微微晨曦,恰到好处的光亮,微风中带着些凉,看看表,似乎要晚了,慢跑几步,调整着心律和呼吸,把mp3的音量调高些,让过往的车辆从声觉中消失得无踪影,到了地点,停下脚步,额头有些许汗珠,却并不流淌,用纸巾擦拭过后,更觉清凉,6:25分,班车准时抵达,将近一个小时的车程,闭上眼睛,既补充睡眠,又能让时间在不经意间流过,有时买份报纸,以局外人的身份过目着前一天发生的大事小事……上午的阳光刺眼却并不灼目,几个人轮换着来开,闲暇时候聊聊天,开开教练的玩笑,制造着一次次有惊无险,车技渐渐向职业选手迈进……
转眼间,驾照即将到手,说来也快,两个月就这样度过,应该不算虚度吧,毕竟有所收获。
上学的东西完全没有准备,还有十天的时间,整十天,说忙也忙,说闲也闲。
前段时间外出了几次,在异地过了几个夜,哪都不如自己家舒服,不过也不剩几天了,这一走可就是小半年,想家是难免的,坚强是必须的。
锦州行
下午2:00的火车,前往锦州,没错,是锦州,不是金州。
这次来锦州不是为了旅游,毕竟这里没什么好玩的,而是为了参加婚礼。
在火车上呆了将近六个小时,打了n锅滚子,当然我是胜多负少,大连滚子王不是浪得虚名。车里的空调开的很是实在,以至于下车的时候我全身冰冰凉。
出了锦州火车站,整个锦州城一览无余,尽收眼底,可见其城市规模性。到达锦州的时候已经将近八点了,吃过晚饭后便来到了住处,此时已经十点了。房间里环境条件还好,有空调,有电视,有电脑,有冰箱,能看奥运能上网,一应俱全。
明天中午之后准备到处逛一逛,后天起程回大连。
坐了一下午火车,很累了……
这次来锦州不是为了旅游,毕竟这里没什么好玩的,而是为了参加婚礼。
在火车上呆了将近六个小时,打了n锅滚子,当然我是胜多负少,大连滚子王不是浪得虚名。车里的空调开的很是实在,以至于下车的时候我全身冰冰凉。
出了锦州火车站,整个锦州城一览无余,尽收眼底,可见其城市规模性。到达锦州的时候已经将近八点了,吃过晚饭后便来到了住处,此时已经十点了。房间里环境条件还好,有空调,有电视,有电脑,有冰箱,能看奥运能上网,一应俱全。
明天中午之后准备到处逛一逛,后天起程回大连。
坐了一下午火车,很累了……
冰峪沟历险记
昨天早晨5点就起来了,不是为了学车,而是为了踏上一条不归路——前往冰峪沟。
从家里走的时候就已经下起雨来了,本来还不想带伞的,因为雨不大,并且包里装了挺多东西的,有用没用的,可在我妈的强烈强迫下,我只好带着了。想再带一双人字拖的,可包太沉了,于是只好作罢。就这样出发了。
7:30在火车站集合,我不到7:00就到了,闲来无聊,正好没吃早饭,去肯德基买了个汉堡加一杯咖啡,一边走着一边吃,汉堡吃完了,雨下大了,在雨中,拿着杯咖啡,没打伞,冷的,暖的,交替刺激着一条条神经。
球球拿了PSP,3个多小时的车程,我就是靠它消磨度过的。开始是玩游戏,其实也没什么好玩的,无非赛车和对战,还有些无聊的小益智游戏。最后实在无聊看电影,虽然里边只有一部,但质量还不错,好像叫Jumper,好莱坞的。
中午吃过午饭后,我们便前往心仪已久的冰峪沟。当我们下了车后,雨便倾盆而泄……本来还有好多娱乐活动,比如划船,看人妖,可因为这场雨,都泡汤了。这雨下的真挺壮观的,长这么大,不能说没看过这么大的雨,但从来没在这样天出过门。尽管雨很大,可我们的行走路线没有丝毫的变化,乘船,爬山,走水桥,穿瀑布……可想而知,疯了!尽管我们都带了伞,整个路线下来,我们的衣服,裤子,鞋子无一例外的都湿透了,风还很大,我们一行六人冻得那叫一个凄惨,在风中瑟瑟发抖。风声,雷声,雨声,声声作响……
回到住处,我们去吃晚饭,有姜汤,每个人都喝了一大碗,夏天感冒可不容易好,这点我深有体会。吃过饭后,我们六个人跑到卖拖鞋的地方,每个人都买了一双,话说我那双还是仿NIKE的,于是我们组成了一个“拖鞋帮”的组织。之后我们回到住处,虽说是双人标准间,可是没有热水,洗不了澡,旅馆的老板却非说这是热水,不知是我们的感觉系统出了问题还是他的。没办法,我们只好组团去洗澡,我什么都没带,可借来借去最后倒也全,洗发精,护发素,洗面奶,沐浴露,香皂应有尽有,比在家条件都好。舒舒服服地洗了一半,停电了,据说是闪电把电塔霹了,导致部分地区停电。可这家浴池也怪,停电之后没有冷水,只有热水……
粗糙的洗完澡之后,我们又回到了住处,因为停电了,买了两包蜡烛,12根。球球和mp4的房间在中间,于是我们都聚集过来了,打扑克。把两张床并在了一起,点上四五根蜡烛,围坐着一圈人,一边打一边想着各种惩罚措施。打着打着,我发现纱窗露了个洞,蜡烛放得离它太近了,烤出来的,无奈了,塞了张手纸,防止蚊子进入,又继续作战……
忘了几点钟了,蜡烛都快用完了,我们也累了,于是回到各自屋子里睡觉。也许因为这一天足够累人折磨人,所以很快就睡着了。
早晨起来,被隔房的打闹吵醒的,上厕所,发现没有水,并且没有电……六点零几分了,我们匆匆忙忙地赶往吃饭的地方集合。
今天的行程还算轻松,去步云山泡温泉。那地方还好吧,比起昨天的冰峪沟来说。室内一个小温泉池,室外一个超大温泉池,就跟泳池一样大吧,总之可以游泳,而且水温超好,热的。其实我感觉就是洗了一上午澡,不过蛮舒服的。
吃过午饭我们就前往大连市内了。下了车后,每个人手上拎着一双鞋子,脚上穿着一双拖鞋……
这是一次难忘之旅,虽然坎坷,磨难,但毕生难忘!
从家里走的时候就已经下起雨来了,本来还不想带伞的,因为雨不大,并且包里装了挺多东西的,有用没用的,可在我妈的强烈强迫下,我只好带着了。想再带一双人字拖的,可包太沉了,于是只好作罢。就这样出发了。
7:30在火车站集合,我不到7:00就到了,闲来无聊,正好没吃早饭,去肯德基买了个汉堡加一杯咖啡,一边走着一边吃,汉堡吃完了,雨下大了,在雨中,拿着杯咖啡,没打伞,冷的,暖的,交替刺激着一条条神经。
球球拿了PSP,3个多小时的车程,我就是靠它消磨度过的。开始是玩游戏,其实也没什么好玩的,无非赛车和对战,还有些无聊的小益智游戏。最后实在无聊看电影,虽然里边只有一部,但质量还不错,好像叫Jumper,好莱坞的。
中午吃过午饭后,我们便前往心仪已久的冰峪沟。当我们下了车后,雨便倾盆而泄……本来还有好多娱乐活动,比如划船,看人妖,可因为这场雨,都泡汤了。这雨下的真挺壮观的,长这么大,不能说没看过这么大的雨,但从来没在这样天出过门。尽管雨很大,可我们的行走路线没有丝毫的变化,乘船,爬山,走水桥,穿瀑布……可想而知,疯了!尽管我们都带了伞,整个路线下来,我们的衣服,裤子,鞋子无一例外的都湿透了,风还很大,我们一行六人冻得那叫一个凄惨,在风中瑟瑟发抖。风声,雷声,雨声,声声作响……
回到住处,我们去吃晚饭,有姜汤,每个人都喝了一大碗,夏天感冒可不容易好,这点我深有体会。吃过饭后,我们六个人跑到卖拖鞋的地方,每个人都买了一双,话说我那双还是仿NIKE的,于是我们组成了一个“拖鞋帮”的组织。之后我们回到住处,虽说是双人标准间,可是没有热水,洗不了澡,旅馆的老板却非说这是热水,不知是我们的感觉系统出了问题还是他的。没办法,我们只好组团去洗澡,我什么都没带,可借来借去最后倒也全,洗发精,护发素,洗面奶,沐浴露,香皂应有尽有,比在家条件都好。舒舒服服地洗了一半,停电了,据说是闪电把电塔霹了,导致部分地区停电。可这家浴池也怪,停电之后没有冷水,只有热水……
粗糙的洗完澡之后,我们又回到了住处,因为停电了,买了两包蜡烛,12根。球球和mp4的房间在中间,于是我们都聚集过来了,打扑克。把两张床并在了一起,点上四五根蜡烛,围坐着一圈人,一边打一边想着各种惩罚措施。打着打着,我发现纱窗露了个洞,蜡烛放得离它太近了,烤出来的,无奈了,塞了张手纸,防止蚊子进入,又继续作战……
忘了几点钟了,蜡烛都快用完了,我们也累了,于是回到各自屋子里睡觉。也许因为这一天足够累人折磨人,所以很快就睡着了。
早晨起来,被隔房的打闹吵醒的,上厕所,发现没有水,并且没有电……六点零几分了,我们匆匆忙忙地赶往吃饭的地方集合。
今天的行程还算轻松,去步云山泡温泉。那地方还好吧,比起昨天的冰峪沟来说。室内一个小温泉池,室外一个超大温泉池,就跟泳池一样大吧,总之可以游泳,而且水温超好,热的。其实我感觉就是洗了一上午澡,不过蛮舒服的。
吃过午饭我们就前往大连市内了。下了车后,每个人手上拎着一双鞋子,脚上穿着一双拖鞋……
这是一次难忘之旅,虽然坎坷,磨难,但毕生难忘!
The O.C.
利用这个假期断断续续地看完了The O.C.。总的来说是一部不错的美剧,校园,生活。众所周知剧中的生活不能够概括美国人的普遍生活,毕竟描述的是一群美国上流社会公民的故事,但我们或多或少能够感受到那片土地上的自由的生活风,多多少少有些向往。想随便说一下剧中的几个人物。
橘子郡男孩,这是片名,据我记忆,整部剧中第一个出现的人物就是Ryan,而最后一个在剧中出现的人物也是Ryan。不难看出,片名中的男孩指的就是他了,没有Ryan的出现,也就不会有这部片子发生的一切……所以,他是一个贯穿始末举足轻重不可或缺的角色。
Ryan的改变很大,从一开始好打的Chino小子,最后变成了一名成熟理智的建筑设计师,这一切除了靠他自己外,离不开生活在他身边的家人、朋友、一个个恋人的功劳。
Ryan是一个很博爱的人,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也正是因为这一性格,造就了他多情的形象。没有细数从头至尾他究竟有多少个女朋友,但我知道很多。他很有爱心,讲义气,但在感情方面,是个胆小的人,他不敢对Marissa说I love u,对Taylor也是,总体感觉是个忧郁的人物,说实话,没有多少安全感,仅仅是作为伴侣来说。他对Seth人生的影响不容置疑,他提Seth打抱不平,让Seth找到了自信,得到了Summer,最为兄弟来说他绝对够意思。
看了好多人对剧中角色的评价,没有看到对Ryan的非议的,这就证明了Ryan是受到几乎所有人的赞同和喜爱的完美角色,这就足够了。
Marissa
呵呵,这个角色是比较容易引起广泛讨论的,有一部分人会极其喜欢Marissa,还有一部分人会很反感她的所作所为。我持中立态度。
其实Marissa本质是个好女孩,她所谓的滥交,也是因为她博爱的性格造成的,(这一点和Ryan有点像)不论是Oliver,还是Johney……她有同情心,有爱心,热心,却往往因为这些优点不经意之间让人误解,让无数人莫名的爱上了她。
Marissa太过优秀,在学校担任social chair,用俗化说就是个交际花。她不仅仅漂亮,交际能力组织能力强,而且是个很有主见的女孩子,她能够直面抨击她的妈妈Julie的劣行劣迹。她还很勇敢,为了心爱的Ryan能够付出一切,她用枪射击Trey便是最好的证明……
尽管Marissa有过无数男友,但我们都知道她最爱的只是Ryan一个人,永远只有他,Ryan也是陪伴她走完生命之路的人。这或许是我们唯一的安慰。
第四季中Marissa不在了,在看这一季的时候总感觉自己看得不是The O.C.,总感觉缺少了点什么。事实证明,Marissa是一个几乎与Ryan同样重要的角色,很出彩。
Seth
Christmukkah是我对Seth最深的印象,由此我们也能够看到Seth是一个极其富有创造力和想象力的家伙。
Seth很专一,从小的时候他便开始喜欢Summer,幸运的是,他遇到了Ryan,因此他得到了Summer。Seth并不是盲目的喜欢一个人,也许在他小的时候喜欢Summer是因为幼稚,但当他深入了解了这个精力旺盛的女孩子后,发现了她身上真正的闪光点更令人着迷。原本没有什么责任感的Seth是真心真意得想要对Summer负责一辈子,因为他真的爱她。
大多数人都注意到Ryan是如何帮助Seth的,但其实对于Ryan的成长,Seth的功劳不可磨灭。Seth经常以家人,朋友的身份来帮助Ryan。我最欣赏的是在对待Ryan想要找Volchock报仇这件事,我认为Seth的所作所为除了Perfect再无法用其他的词语形容了。Ryan的成熟离不开他,他的一生也都离不开Ryan。也许这就是冥冥之中的安排。
虽然Seth经常犯些小糊涂,吸大麻,文文身;虽然Seth不会打水球,喜欢看漫画,总是滔滔不绝……但我想我们就是热爱这样一个真实的角色。
如果你一直忽略Seth的长篇大论,那么请你再次好好品味它们吧,你会发现他说的每一句话都蕴含了些什么能够令你开怀大笑抑或恍然顿悟的东西。
Seth,一个典型的美国式幽默的角色,我想我真的喜欢。
Summer
夏天,一个火热的季节,似乎预示着拥有这样名字的女孩同样火热,激情。
初识Summer是在Seth的描述当中,似乎是一个圣女般的形象,而当我真正第一眼看到了她时,着实失望了不少,似乎没有Seth口中那般完美神圣,只是一个脸蛋漂亮的没有头脑的棕发女孩。
随着剧情的一步一步推进,我开始慢慢的喜欢上了Summer,我想很多人应该都会有这种体会。她热心,为朋友甘愿两肋插刀;她有性格,有什么就说什么;她有魅力,让Seth一次次想尽方法挽回她……
Summer是Marissa最好的朋友,也是所有烦恼的倾诉对象,她帮助Marissa分担一个个忧愁,带给Seth一次次快乐……
到后来,Summer逐渐成为了一个美貌、智慧与善良并存的完美女孩。她考进了Brown,她加入慈善协会,她吸引着一个个男生,我再也没有理由不喜欢这样一个神奇的女孩了。她不像Marissa那般没有主见,知道自己需要什么,知道她和Seth之间需要什么,比如空间。
最终,Summer和Seth走进了神圣的婚姻殿堂,一种欣慰,一种开心,一对小冤家最终还是走到了一起。
不知道各位有没有看过一部电影,叫《律政俏佳人》,感觉里面的Elle Woods和Summer有相似之处。两个决色我都很喜欢。
就说到这里吧。
Ryan
橘子郡男孩,这是片名,据我记忆,整部剧中第一个出现的人物就是Ryan,而最后一个在剧中出现的人物也是Ryan。不难看出,片名中的男孩指的就是他了,没有Ryan的出现,也就不会有这部片子发生的一切……所以,他是一个贯穿始末举足轻重不可或缺的角色。
Ryan的改变很大,从一开始好打的Chino小子,最后变成了一名成熟理智的建筑设计师,这一切除了靠他自己外,离不开生活在他身边的家人、朋友、一个个恋人的功劳。
Ryan是一个很博爱的人,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也正是因为这一性格,造就了他多情的形象。没有细数从头至尾他究竟有多少个女朋友,但我知道很多。他很有爱心,讲义气,但在感情方面,是个胆小的人,他不敢对Marissa说I love u,对Taylor也是,总体感觉是个忧郁的人物,说实话,没有多少安全感,仅仅是作为伴侣来说。他对Seth人生的影响不容置疑,他提Seth打抱不平,让Seth找到了自信,得到了Summer,最为兄弟来说他绝对够意思。
看了好多人对剧中角色的评价,没有看到对Ryan的非议的,这就证明了Ryan是受到几乎所有人的赞同和喜爱的完美角色,这就足够了。
Marissa
呵呵,这个角色是比较容易引起广泛讨论的,有一部分人会极其喜欢Marissa,还有一部分人会很反感她的所作所为。我持中立态度。
其实Marissa本质是个好女孩,她所谓的滥交,也是因为她博爱的性格造成的,(这一点和Ryan有点像)不论是Oliver,还是Johney……她有同情心,有爱心,热心,却往往因为这些优点不经意之间让人误解,让无数人莫名的爱上了她。
Marissa太过优秀,在学校担任social chair,用俗化说就是个交际花。她不仅仅漂亮,交际能力组织能力强,而且是个很有主见的女孩子,她能够直面抨击她的妈妈Julie的劣行劣迹。她还很勇敢,为了心爱的Ryan能够付出一切,她用枪射击Trey便是最好的证明……
尽管Marissa有过无数男友,但我们都知道她最爱的只是Ryan一个人,永远只有他,Ryan也是陪伴她走完生命之路的人。这或许是我们唯一的安慰。
第四季中Marissa不在了,在看这一季的时候总感觉自己看得不是The O.C.,总感觉缺少了点什么。事实证明,Marissa是一个几乎与Ryan同样重要的角色,很出彩。
Seth
Christmukkah是我对Seth最深的印象,由此我们也能够看到Seth是一个极其富有创造力和想象力的家伙。
Seth很专一,从小的时候他便开始喜欢Summer,幸运的是,他遇到了Ryan,因此他得到了Summer。Seth并不是盲目的喜欢一个人,也许在他小的时候喜欢Summer是因为幼稚,但当他深入了解了这个精力旺盛的女孩子后,发现了她身上真正的闪光点更令人着迷。原本没有什么责任感的Seth是真心真意得想要对Summer负责一辈子,因为他真的爱她。
大多数人都注意到Ryan是如何帮助Seth的,但其实对于Ryan的成长,Seth的功劳不可磨灭。Seth经常以家人,朋友的身份来帮助Ryan。我最欣赏的是在对待Ryan想要找Volchock报仇这件事,我认为Seth的所作所为除了Perfect再无法用其他的词语形容了。Ryan的成熟离不开他,他的一生也都离不开Ryan。也许这就是冥冥之中的安排。
虽然Seth经常犯些小糊涂,吸大麻,文文身;虽然Seth不会打水球,喜欢看漫画,总是滔滔不绝……但我想我们就是热爱这样一个真实的角色。
如果你一直忽略Seth的长篇大论,那么请你再次好好品味它们吧,你会发现他说的每一句话都蕴含了些什么能够令你开怀大笑抑或恍然顿悟的东西。
Seth,一个典型的美国式幽默的角色,我想我真的喜欢。
Summer
夏天,一个火热的季节,似乎预示着拥有这样名字的女孩同样火热,激情。
初识Summer是在Seth的描述当中,似乎是一个圣女般的形象,而当我真正第一眼看到了她时,着实失望了不少,似乎没有Seth口中那般完美神圣,只是一个脸蛋漂亮的没有头脑的棕发女孩。
随着剧情的一步一步推进,我开始慢慢的喜欢上了Summer,我想很多人应该都会有这种体会。她热心,为朋友甘愿两肋插刀;她有性格,有什么就说什么;她有魅力,让Seth一次次想尽方法挽回她……
Summer是Marissa最好的朋友,也是所有烦恼的倾诉对象,她帮助Marissa分担一个个忧愁,带给Seth一次次快乐……
到后来,Summer逐渐成为了一个美貌、智慧与善良并存的完美女孩。她考进了Brown,她加入慈善协会,她吸引着一个个男生,我再也没有理由不喜欢这样一个神奇的女孩了。她不像Marissa那般没有主见,知道自己需要什么,知道她和Seth之间需要什么,比如空间。
最终,Summer和Seth走进了神圣的婚姻殿堂,一种欣慰,一种开心,一对小冤家最终还是走到了一起。
不知道各位有没有看过一部电影,叫《律政俏佳人》,感觉里面的Elle Woods和Summer有相似之处。两个决色我都很喜欢。
就说到这里吧。
Subscribe to:
Posts (Atom)